1. 贯彻执行国家和有关部门财务工作政策、法律、法规及制度,制定和完善中心财务制度。
2. 负责中心科学事业费、基本建设费、专项经费等各项资金的筹集与管理。
3. 负责中心及下属经济实体年度财务预、决算和会计核算、统计报表编制等会计业务工作。
4. 负责中心科研项目经费开支审核及核算管理工作。
5. 负责中心及下属经济实体纳税申报和各类年审工作,负责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;负责基本建设项目、科研项目等财务决算、造价审计等相关材料准备工作。
6. 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年度计划和商品采购执行,负责国有资产管理工作。
7. 负责中心及下属经济实体银行账户管理,职工工资、公积金、津补贴发放以及社会保障金的收付等工作,负责办理北京市社保业务,负责中心公费医疗报销及管理工作。
8. 负责中心财会人员的业务培训与继续教育工作。
9. 负责中心财务会计档案的管理工作。
10. 承办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